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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EQ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特定碳合金钢产品337调查案(337-TA- 1002))
申请人 United States Steel Corporation
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 LLP
申请时间 2016年04月26日
诉由 不公平竞争,窃取商业秘密,虚假标注原产地逃避进口税
申请措施 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涉案产品 特定碳合金钢产品(Certain Carbon And Alloy Steel Products)
涉案金额 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海关编码 72081015;72081030;72081060等
立案时间 2016年06月02日
国内被申请人 鞍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国际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渤海钢铁集团、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有限公司、中国EQ金属(上海)有限公司、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钢铁集团衡水薄板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钢铁(香港)国际贸易公司、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济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济南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昆山信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Adduci, Mastriani & Schaumberg LLP; Covington & Burling LLP; Steptoe & Johnson LLP; Greenberg Traurig LLP; Alston & Bird LLP; Foster, Murphy, Altman & Nickel PC; Steptoe & Johnson LLP .
案件简述分析 2016年4月26日,美国U.S. Steel Corporation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中国特定碳合金钢在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中的存在以下行为:不公平竞争,窃取商业秘密,虚假标注原产地逃避进口税,违反了《兰汉姆法》(《美国法典》第15卷第1125(a)款)的规定,请求美国ITC发布一般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EQ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宝钢集团等企业涉案。
目前该案已结束。2018年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碳合金钢产品(Certain Carbon And Alloy Steel Products,337-TA-1002)作出337调查终裁:决定终止碳钢与合金钢337案反垄断指控调查。委员会裁定,原告要证明因被告的垄断行为而受到损害,因原告无法证明,所以不具诉讼资格。至此,中国在本案反垄断、窃取商业秘密、虚构原产地三个诉点全部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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