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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企业烘手机产品337调查案件协调会

2016-09-12 13:53:21
      上海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基地于2016年7月7日在海宁路1399号金城大厦926会议室召开了“美国对华企业烘手机产品337调查案件协调会”,会议邀请了市商务委公平贸易处吴雯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教育学院于洋副教授、上海市山田律师事务所陈晓律师,以及基地王克勤主任。美国企业就我国有关企业出口至美、在美进口货在美销售的烘手机及外壳侵犯了其产品的商业外观设计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337调查申请,并发布永久性的排除令及禁止令,我国企业是否进行有效应对展开了积极讨论。
       会议首先由市商务委公平贸易处吴雯竹老师致欢迎词,并对参会人员表示感谢。随后,基地王克勤主任就上海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基地做了简单介绍。上海磐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朱文吟总经理337申请书中,出口至美、在美进口货在美销售的烘手机及外壳侵犯了其产品的商业外观设计,向在座专家们提出疑惑。
           

       于洋教授提出美国337调查案件的应诉程序专业复杂、手续烦琐、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整个应诉过程的总费用通常较大,而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不能作出金钱赔偿的裁定,应诉方胜诉后亦不能收回应诉费用。中国是近十年来遭受美国337调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调查)案件最多的国家,继反倾销反补贴之后,美国337调查成为中国对美出口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建议上海磐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该积极抗辩。对美国“337条款”诉讼要敢于抗辩,不宜一味回避。中国公司在面临美国“337条款”诉讼时,如果不进行抗辩,则可很快导致排除令从而禁止美国起诉方所认为侵犯其专利的产品进入美国并在美国销售。中国公司会全面溃败并丧失美国市场。在选择应诉时,应从双方和解方面入手:在已经结案的美国“337条款”诉讼中,约有50%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争取庭外和解是解决美国“337条款”诉讼的主要途径之一。和解办法可以是互相交换知识产权技术进行合作或达成仲裁协议另行处理。也可以通过向专利权人交纳一定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或直接购买其知识产权的方式来达到和解的目的。
      最后针对各专家所提出宝贵的建议,企业代表表示十分的感谢,并感谢基地对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指导与帮助,积极准备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