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设为主页 | 加为收藏
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上海昊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墨盒产品337调查案(337-TA-946))
申请人 Epson America, Inc.; Epson Portland, Inc.; Seiko Epson Corporation.
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 LLP
申请时间 2014年12月23日
诉由 专利侵权
申请措施 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涉案产品 墨盒产品(certain ink cartridges)
涉案金额 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海关编码 84733050
立案时间 2015年01月21日
国内被申请人 珠海奥美亚打印耗材有限公司、香港创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奥彩片印耗材(东莞)有限公司、香港惠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珠海诚威电子有限公司、奥彩片印耗材(香港)有限公司、Orink Infotech International Co.,Ltd.、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昊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珠希悦类电子路技有限公司、友的集团有限公司、珠希华人路技有限公司、珠希讷诺数码路技有限公司、珠希直润靖杰片印机耗材有限公司、珠海富腾打印耗材有限公司、珠海里程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案件简述分析 2014年12月23日,日本爱普生(Epson)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指控中国、美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部分墨盒产品侵犯了其在美注册有效的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为8,366,233、8,454,116、8,794,749、8,801,163和8,882,513),请求美国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禁止令和禁止令。
2015年1月21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墨盒产品(certain ink cartridges)发起337调查。
上海昊群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中国企业涉案。

  • 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