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 上海意文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弘联医学器械发展有限(脊椎固定板、颈托和多种医疗训练装置337调查案(337-TA-1008)) |
申请人 | Laerdal Medical AS; Laerdal Medical Corp. |
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 Shutts & Bowen LLP |
申请时间 | 2016年03月21日 |
诉由 | 专利权、商业外观设计和商标权侵权 |
申请措施 | 普遍排除令、禁止令 |
涉案产品 | 脊椎固定板、颈托和多种医疗训练装置,以及相关产品目录、产品手册和相关文字(Certain Carbon Spine Board, Cervical Collar and Various Medical Training Manikin Devices, and Accompanying Product Catalogues,Product Inserts, Literature and Components) |
涉案金额 | 普遍排除令、禁止令 |
美国海关编码 | 90192000; 90219081 ; 90230000 |
立案时间 | 2016年06月20日 |
国内被申请人 | 上海意文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弘联医学器械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乔利医学教育有限公司;张家港协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新菲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永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永新医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阴万事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康逸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被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 |
案件简述分析 | 2016年6月20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中国输美脊椎固定板、颈托和多种医疗训练装置,以及相关产品目录、产品手册和相关文字(Certain Carbon Spine Board, Cervical Collar and Various Medical Training Manikin Devices, and Accompanying Product Catalogues,Product Inserts, Literature and Components)发起337调查。该调查申请由挪威挪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美国公司(Laerdal)于2016年3月18日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指控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相关产品侵犯了其在美注册有效的专利权、商业外观设计和商标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及禁止令。
上海意文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弘联医学器械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乔利医学教育有限公司等企业涉案。
目前该案已结束。2017年6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碳脊柱板、颈托、急救面罩和医学训练假人设备(Certain Carbon Spine Board, Surgical Collar, CPR Masks and Various Medical Training Manikin Devices)作出337调查终裁:对Medsource International Co., Ltd.、常州市金坛康逸医疗用品有限公司(Medsource Factory, Inc.)和美国Basic MedicalSupply, LLC涉案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对美国Basic Medical Supply, LLC的涉案产品发布禁止令,并且终止本案337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