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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上海意文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弘联医学器械发展有限(脊椎固定板、颈托和多种医疗训练装置337调查案(337-TA-1008))
申请人 Laerdal Medical AS; Laerdal Medical Corp.
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Shutts & Bowen LLP
申请时间 2016年03月21日
诉由 专利权、商业外观设计和商标权侵权
申请措施 普遍排除令、禁止令
涉案产品 脊椎固定板、颈托和多种医疗训练装置,以及相关产品目录、产品手册和相关文字(Certain Carbon Spine Board, Cervical Collar and Various Medical Training Manikin Devices, and Accompanying Product Catalogues,Product Inserts, Literature and Components)
涉案金额 普遍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海关编码 90192000; 90219081 ; 90230000
立案时间 2016年06月20日
国内被申请人 上海意文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弘联医学器械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乔利医学教育有限公司;张家港协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新菲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永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永新医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阴万事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康逸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代理律师事务所
案件简述分析 2016年6月20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中国输美脊椎固定板、颈托和多种医疗训练装置,以及相关产品目录、产品手册和相关文字(Certain Carbon Spine Board, Cervical Collar and Various Medical Training Manikin Devices, and Accompanying Product Catalogues,Product Inserts, Literature and Components)发起337调查。该调查申请由挪威挪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其美国公司(Laerdal)于2016年3月18日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指控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相关产品侵犯了其在美注册有效的专利权、商业外观设计和商标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及禁止令。
上海意文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弘联医学器械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乔利医学教育有限公司等企业涉案。
目前该案已结束。2017年6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碳脊柱板、颈托、急救面罩和医学训练假人设备(Certain Carbon Spine Board, Surgical Collar, CPR Masks and Various Medical Training Manikin Devices)作出337调查终裁:对Medsource International Co., Ltd.、常州市金坛康逸医疗用品有限公司(Medsource Factory, Inc.)和美国Basic MedicalSupply, LLC涉案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对美国Basic Medical Supply, LLC的涉案产品发布禁止令,并且终止本案337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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